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 “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4008云顶国际集团

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 “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19:0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集中展现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一丝不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德才兼备的良好品质,推动研究生导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形成师生共进、教学相长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主题

   “立德树人,吾爱吾师”

三、评选时间

2019年3月至5月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协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各二级研究生会

五、评选委员会

评选组织委员会为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指导各项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  卫

副主任:张  杰

成 员:各学院(所)党委书记

六、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具有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指导研究生两届以上(含两届)的在职在岗老师,已退休、离职老师不参与评选(注:获得“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三年内不再提名)。

(二)评选名额

1.学院(所)推选:各培养单位推选1名候选导师。

2.最终评选名额:15名。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师德师风高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事公道,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以正确义利观和公道正派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从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洽。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在培养研究生的探索创新精神上成绩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科研水平。

6.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答辩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评选流程

      阶段

时间

程序

1.院系报名

4月10日前

有意愿报名的导师向各培养单位报名,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提交推荐候选导师名单。

2.线上投票

4月22日-4月28日

在读研究生及研究生校友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平台“华师校研会”、“研究生在线”网站对候选导师进行投票。

3.宣传展示

4月22日-5月10日

整理制作候选导师相关宣传材料,通过线下海报和线上微信公众平台、研究生在线网站等展示候选导师相关事迹。

4.现场投票

5月11日

组织现场展示和学生代表投票。

5.表彰奖励

5月11日后

公布获奖名单,推荐获奖导师申报“时代中国‘立德树人奖’”,并举办颁奖典礼进行颁奖表彰。

 

(五)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导师提名表》。

2.电子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导师提名表》,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内,要求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

② 近3年内,能反映推荐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用于宣传);

 

有意愿申评的导师,请在4月10日下午五点前发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hswxy2006@163.com,并在4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文一栋305办公室何芬芳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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