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学术精品,产生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性学术成果,本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及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已经启动,现将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每年拟资助出版8-10本优秀学术专著,所资助的著作应在其所在学科领域内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基础理论类著作应具有原创性,能够对推动学科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中华文化与弘扬民族精神起到重要作用;应用研究类著作应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具有重大价值),研究新兴领域的跨学科类著作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二、资助类别

2021年度申报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资助项目分为出版资助和后期资助两类。

三、资助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华南师范大学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

2. 申请人必须是该著作的独立作者或作为署名第一的主要完成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南师范大学;

3. 申请资助的著作必须是未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学术专著,不包含教材、编著、古籍整理、工具书、译著、论文集等;

4. 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已经完稿,字数原则上应达到20万字以上;

5. 申请后期资助的著作完成率必须达到70%以上,字数原则上应达到14万字以上;

6. 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7. 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

8. 申报人如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9. 申请的著作若为博士学位论文,在申请人通过答辩后3-5年内修改完善的,经申请人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并获得推荐后可申请学校出版基金资助;

10.申报项目原则上没有其他出版经费来源;

11. 著作的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万,申请出版资助的必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与出版社签好出版合同并完成出版费的转账;申请后期资助的在获得立项后,必须申报同年度或次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的后期资助项目,如未获立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的后期资助项目,则可以在2023年(必须在12月1日前)与出版社签好出版合同并完成出版费的转账。

四、申报方式

须经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推荐后统一由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申请材料,另附加盖学院章和学术分委员会主席签章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推荐一览表(将学院内部评审结果排序上报)。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或《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后期资助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成果概要(含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及参考文献)一式3份(装订于《申请书》后);

3.完整的书稿清样3份(不得出现作者姓名);

4. 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另外还需提交相关领域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校外同行专家至少1名)的推荐表各1份;

申请书电子版报送邮箱:

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地址:社科处304

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五、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