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和提交2019年各类人才货物服务类采购执行进度的通知
[人事处]
各单位、各类人才:
为加快落实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持续有力保障各类人才科研工作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科研启动费预算体系,实现高绩效有约束的科研启动费管理目标,2020年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编制工作计划10月份启动。现就2020年度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仅限于与学校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的各类人才,具体包括:已报到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青年英才。
(二)申报原则
1、年度申报。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实行年度预算申报制。人才本人在工作协议(聘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科研工作安排,在剩余配套的额度内据实申报2020年度所需经费预算。
2、刚性预算。各类人才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管理要求。预算编制应全面完整,契合科研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则不再调整。
3、结余回收。科研启动经费由学校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原则上所有项目预算均不得跨年执行,有关费用须于当年度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年底结余一律回收,不再结转次年使用。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填报
各位人才是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必须充分考虑需要,亲自编制预算,切勿层层委托,造成错报漏报,耽误科研工作。
请各类人才填写附表1《2020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申报表》及附表2《2020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统计表》,并在11月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表格纸质版(须有本人签字)交到文1栋323办公室。
11月以后新报到的各类人才请按要求于报到后一周内提交科研启动费预算。
2、采购论证(12月)
凡填写《2020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表》内附表1、2、3的项目,均需实行采购计划论证,论证程序如下:
(1)学校组织论证。资产管理处和基建处成立专家小组,按照“资源配置体现集约优化要求”和“经费使用符合高效提速要求”两大原则,对资产采购、服务采购项目和基建修缮项目进行专项综合论证。
(2)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校长办公会议对通过论证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和基建项目进行研究,决定2020年可执行的项目内容和金额。
(3)申请人确认。各人才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的事项确认2020年设备和服务的采购计划和基建项目。
3、劳务费审核
凡填写《2020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表》内附表4项目的,均需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发放劳务费。其中全职聘用人员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项经费聘用全职人员申报表》(见本通知附表3),兼职人员的发放标准参照学校标准发放,具体请参照《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见本通知附件5)。
4、经费下达
人事处编制2020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总预算计划,纳入2020年学校预算。人事处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确定2020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下拨总额,以“总量控制、分类审核、保障急需、充分共享”为原则,结合学校控制数与个人申报情况,确定每位人才科研启动经费2020年下拨额度,通知财务部门下达经费预算。
二、关于2019年各类人才货物、服务类采购执行进度的填报
零基预算要求年底未使用完的科研启动费一律回收,这会导致采购中的设备年底无法完成支付,若申报人在2020年的预算又未增加此预算,则会影响下一年采购安排。2019年此类情况较多,为避免这类问题,请使用2019年经费采购设备和服务的人才,务必填写《2019年各类人才货物服务类采购执行进度表》(见本通知附表4)中本人采购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电子版以“人才姓名学院采购进度”为标题发送至),以便及时跟踪、全面准确地做好2020年科研启动经费预算工作。
填报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何海英、吴琳琳,联系电话:85211055,科研启动费qq群:61656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