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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寄送《体检报告》与《定向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14:33:2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寄送《体检报告》与《定向协议》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现将拟录取考生寄送《体检报告》与《定向协议》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向所有拟录取考生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所有拟录取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将“体检报告”原版纸质文件(近3个月内有效)寄至本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面向学科教学(语文)02方向(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教师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按要求寄送个人签订好的《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协议书》(纸质版原件一式六份)。

 

三、面向学科教学(语文)03方向(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按要求寄送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纸质版原件)。

 

四、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1.请务必使用“顺丰速运”寄送,不接收其他快递寄送的材料

2.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文1栋305室)

3.邮编:510006 

4.联系人:何老师 

5.联系电话:020-39310283

 

五、资料寄送时间

拟录取公示发出一个月内。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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